河北省关于启用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制定了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实施方案,通过网签协议方式解决了纳税人签订协议时需在税务机关和银行间多次往返的问题,实现“不跑”或“最多跑一次”税务机关即可完成协议签订。现将网签协议流程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可以通过“以验代签”和“线上电签”两种方式办理。
“以验代签”方式,纳税人分别去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办理委托扣款事项,以系统中协议验证通过即视为协议生效:“线上电签”方式,纳税人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可一次办理完成国税、地税两家税务机关的委托扣款事项。
二、我省目前开通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功能银行29家,后续仍将会有银行开通网签功能。
三、对于暂未开通网签功能银行或者目前不受理“银行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网签业务银行,纳税人按原签约方式去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四、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以验代签”流程.doc
2.“线上电签”流程.doc
3.开通网签商业银行列表.doc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如下:
1.“以验代签”流程.doc
2.“线上电签”流程.doc
3.开通网签商业银行列表.doc
关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方式可以解决纳税人签订协议时需在国地税和银行间多次往返的问题,实现“不跑”或“最多跑一次”税务机关即可完成协议签订。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网签协议的两种方式,一是在办税服务大厅前台以“以验代签”方式流程进行签约,二是通过网上“云办税厅”以“线上电签”方式流程进行签约。
(二)明确了河北省能够办理网签协议的银行。目前已有29家商业银行开通网签功能。纳税人可以办理这些银行账户的网签协议业务。后续仍会有银行开通网签功能。
(三)明确了公告的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