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明确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分析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为便捷您的理解和操作,我们分类别编制了申报表填写案例,提供政策介绍和操作指引,供您参考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为便捷您的理解和操作,我们分类别编制了申报表填写案例,提供政策介绍和操作指引,供您参考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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