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税务局就优化代开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代开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代开发票业务办理流程,防范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代开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按以下方式反馈:
1.征求意见时间:30天,即2024年2月21日至3月21日。
2.意见反馈渠道: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901室;电子邮箱地址:nbswfgc@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代开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