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4年企业获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31亿
全省国税系统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积极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助力出口企业发展,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审批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31.1亿元。
省国税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等出口退税政策,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确保各项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他们还通过简化受理资料、加班受理出口企业退税资料等措施,提高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的质量和速度,最大限度缩短退税周期,提升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效率。落实延长延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时间和延期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规定,将有关政策逐户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辅导出口企业按政策规定办理有关申请,为委托出口企业顺利办理出口退税提供了保障。
省国税部门还赋予试点县出口退税审批权限。赋予试点绥芬河市国税局和抚远县国税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截至2014年12月末,绥芬河市国税局和抚远县国税局共为60户出口企业办理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受理了121户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申报,审批办理出口退(免)税额73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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