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大偷漏税 贷款要受限
今后,四川企业有重大的偷、漏、骗、抗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将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打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四川省国税机关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行“黑名单”制度。
企业进入“黑名单”后,国税部门会将企业违法信息共享给发改、国土、工商、银行监管等20多个部门,企业将在贷款、拿地、立项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将被阻止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昨日,省国税局已经公布了8家进入黑名单的企业。
300万以上将被通报
那么,企业具体有什么税收违法行为将进入“黑名单”呢?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四川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办法,企业有7种行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
第一,纳税人采用伪造、隐匿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第二,纳税人欠缴税款,并妨碍国税机关追缴税款,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第三,纳税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第四,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第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500万元以上的;
第六,虚开普通发票,票面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
第七,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该负责人解释,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偷漏骗抗税300万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金额特别大的,将会由省国税局来公布案情,并将企业违法信息公布给其余20多个省级部门。之后,省级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而在市州一级,企业偷漏骗抗税200万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金额特别大的,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将由市州的国税机关来公布案情,并将企业违法信息公布给其余20多个市州级部门。之后,市州级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20多个部门联合惩戒
那么,企业被省级、市州级国税部门通报后,其余20多个部门将如何对企业进行惩戒呢?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去年,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银监会等20多个部委联合发文,宣布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当然,企业偷漏骗抗税的行为,会首先被强制执行,来补缴税款。另外,企业还会受到这些部门的联合惩戒。按照国家的部署,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税务部门首先将按照最低等级的信用级别对企业实行严格限制,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其次,企业在国土部门拿地将受到限制。另外,企业也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还有,对于企业来说,很重要的贷款将会受到限制……
对于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来说,也会被相关部门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将被民航、铁路部门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被公告的当事人,自公布之日起满两年的,才能从公布栏中撤出。这期间,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这意味着该当事人在领用发票时将被严格限量供应,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也将高于其他纳税人。
首批公布8家违法企业信息
日前,省国税局也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8家重大税收违法的企业信息。
它们分别是:屏山县瑞祥服饰有限公司、四川斯来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攀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遂宁粤丰不锈钢有限公司、巴中市同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罗江县大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南东升纺织厂、广元市恒达药业有限公司。这些企业,主要有三类违法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退税、偷税。比如四川斯来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04月01日至2011年09月06日期间,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327.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