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俄投资企业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等多种优惠
黑龙江省国税局近日举办对俄投资合作税收政策宣讲会,提醒“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依法享有我国与缔约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在境内享有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和对外承包工程、修理修配劳务、投资所需货物出口退(免)税等税收优惠。
据介绍,对俄投资企业目前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公司中持股达10%,即可在国内享受间接抵免;中国企业在俄罗斯从事经营活动,如果没有构成常设机构,则俄罗斯对其所得不能征税,对于承包建设项目,即建筑工地和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如果在俄罗斯持续时间不超过18个月,则不构成常设机构等等。
此外,企业或个人需要到国税部门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这是享受协定待遇的重要条件,在许多国家为必要条件。
黑龙江省国税局副局长梁云才表示,目前当地到税务机关开具我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企业很少,说明“走出去”企业在俄罗斯申请享受中俄税收协定待遇的不多;到税务机关办理境外实物投资出口退税的企业不多,说明很多“走出去”企业的对俄实物投资有可能没有申请享受国家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主动向税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信息和申报境外投资所得税收抵免的不多,企业在面临税收遵从风险的同时,也有可能没有申请享受避免双重征税等。
截至2014年3月底,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99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7个协定已生效。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和俄罗斯对远东开发力度的加大,对俄跨境投资合作交易越来越多,2014年我国与俄罗斯重新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将给予对俄投资企业更多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