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税局对15家企业开出联合惩戒罚单
近日,省国税局将首批15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信息推送给公安、银行等20个相关部门,共同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这标志着我省对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去年10月,省国税局首次对15家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告,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这些企业的税收违法事实主要是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联合惩戒措施包括:欠缴查补税款企业法人代表在出境前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未提供纳税担保的,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对企业法人代表融资授信进行必要限制等等。
据了解,4月13日省国税局又对全省11户“黑名单”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告,近期将把其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今后,省国税局对查处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每季度进行公告将成为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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