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国税落实“营改增”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云南省昆明市国税局严格按照税相关收法律法规对文化产业中的广告行业、广播影视、会展服务和动漫设计等行业进行征管,贯彻执行涉及文化产业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并为企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在助力昆明市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增值税收入也稳步增长。
一是“营改增”后广告服务行业税负总体下降。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大幅降低;一般纳税人中,业务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外包的广告设计、广告制作,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购进制作的材料费也可抵扣,其中设计可按6%抵扣,制作可按17%抵扣,因此税负比“营改增”前有所下降。
二是落实电影放映简易征收优惠政策。“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电影放映服务企业可选择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随着该项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同时借助电影市场票房的持续向好,增值税收入也平稳增长。 三是落实动漫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动画设计等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动漫设计属于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中的朝阳产业,“营改增”后增值收入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