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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纳税服务有了客户经理人

来源: 中国税务报 编辑: 2014/01/10 09:38:47 字体:

  取消管户制后,没人“管户”了,纳税人有事该找谁?江苏省国税局赋予了该局纳税服务机构客户经理人的角色,响亮喊出“找国税,联系我”的口号。企业遇到的各类涉税问题向当地同一个纳税服务人员提交并得到反馈,而税务局所有的服务活动也将由纳税服务部门统筹安排。同时,可直接拨打所在市、县(市、区)国税机关专用的特服电话。目前各地国税机关已通过多种方式将特服号码告知纳税人。

  2014年1月1日,江苏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全省统一的办税服务特服电话968887XX同时开通。这是江苏省国税局适应新的管理方式,转变职能,挑战自我,使纳税人直接受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苏省国税局收集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在纳税服务方面,企业反映较突出的是被服务、过度服务、无效服务与服务缺失等问题。经多方调研和意见征求,该局迅速制订并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省局局长胡道新表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加快转变机关工作职能,积极探索进一步转变税收管理方式的改革路径和方法,把住总开关,把税务机关不该管的事还责还权于纳税人,交给社会和市场,通过办法的制定,真正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需求不打扰。”

  要避免服务错位,防止“过度服务”,首先得厘清纳税服务的分内之事。江苏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爱球明确提出:“作为纳入预算的政府公共服务资源,税务局主要为纳税人提供三项基本公共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使其了解法律适用;帮助纳税人正确办理税收事务,使其顺当进行;帮助纳税人维权,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和保护。”

  纳税人反复被服务、多次被打扰,怎么办,坚持无需求不打扰。国税机关到生产经营场所为纳税人提供税法辅导服务的,必须由纳税人向国税机关主动提出申请。国税机关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辅导,不主动出示国税机关出具的到户辅导通知书,纳税人可不予接待。办法要求通过内部统一扎口,一次下户,综合调查。本级纳税服务部门能做的服务工作不再要求下级做,各级已做的服务工作应当互通共享不再重复做,可以远程服务的不到现场,可以在国税局办公场所完成的不到企业,可以综合服务的不得分项分次,可以一次完成的不得多次到企业……

  江苏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赵新平介绍说:“这个办法重点解决了四大问题:明确了纳税服务的根本任务,抓住核心需求,防止过度服务;杜绝纳税人多头找服务、找不到服务和被多头服务;明确了能案头完成就不去企业,禁止以服务名义随意下户;明确了涉税咨询的高度统一,避免官方答复的多样化。”

  江苏省国税局还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手段,定期回访纳税人,抽查纳税服务工作质量,确保该办法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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