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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政出台 申请个税优惠需出具无房证明

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编辑: 2014/01/28 08:30:20 字体:

  刚刚进入2014年,不少非广州户籍的二手房卖家就发现了一个新情况:如要申请个税优惠,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出具无房证明。“也就是最近才提出的查册要求,因为国家的个人住房信息还没联网,所以业主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才能享受个税减免优惠。”1月22日,海珠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这个要求只是口头通知,并无正式文件下达,目的或是在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做准备和缓冲。虽然目前是用于个税的征收,但未来势必将延伸到限购层面。“选在春节前执行是因为这是交易淡季,对市场不至于造成太大冲击。”

  虽然未来广州二手房市场有大量交易会受个税新政影响,但真正给广州房地产调控带来挑战的却是2014年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的撤市并区。据了解,2013年广州能够完成房价控制目标,成交量大、均价低的从化、增城功不可没。“纳入广州区划后,这两个区域也将执行限购政策,短期内将存在成交量减少的利空。”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认为,今年广州的房价调控目标可能会因行政区划调整而面临较大变数。

  个税新政出台

  据了解,2010年,广东省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明确提及跨县或区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应到其户口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再到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凭证。并且规定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广东省行政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才能判定为唯一住房。但在实际中,“只是查在广州十区内有没有房产。”周峰表示,过去认定唯一住房的范围仅仅限于广州市内,无论是户籍还是非户籍。

  但在2014年1月初,这个从宽执行的措施突然被收紧了。业内人士反映,广州市各房地产交易所都在近期提出要求,非广州市户籍的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除要出具广州住房套数证明外,还要以家庭为单位回户籍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

  海珠区地税局的相关人士证实了市场传闻的真实性。据他介绍,个税政策的调整是近期才开始执行的,“因为国家的个人住房信息还没联网,所以查册的文件需市民自己提供,如果出具不了户籍所在地的无房证明就不能享受个税减免的优惠。”“这是在为全国的住房信息联网做铺垫。个税只是一个影响较小的切入点,一旦实现联网,最终会延伸到限购的层面。”周峰如此认为。

  调控面临新挑战

  1月21日,广州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发布官方统计数据,2013年广州全市均价为13100元/平方米,同比仅上涨8.07%.“我们已经完成了去年全年的房价调控目标。”该局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

  据了解,从2013年10月份开始,广州就把增城、从化这两个县级市的住房成交纳入了全市统计范围。成交数据显示,2013年,增城的成交套数达24442套,占全市总成交26%,但成交均价却比全市低了4153元/平方米,而成交均价最低的从化则比全市均价低5056元/平方米。这两个区域的成交数据在很大程度上拉低广州全市均价,对完成房价控制目标贡献良多。

  但2014年从化、增城的房价洼地效应可能将大为减弱。据悉,讨论多年的从化、增城撤市并区方案或将在今年内得到落实。“从化规划局已经在做并入市局的准备了。”从化一位开发商表示。

  撤市并区后,原本不限购的从化、增城将纳入限购范围已无疑义。有专家表示,为继续发挥低价效应,目前市区执行的限售、限签可能不会覆盖从化、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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