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税: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
前不久,西藏国税局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工作,包括减免税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管理。对纳税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以及由于改制等原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后导致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四类情形作为困难减免的条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年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上一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下放了审批权限。
前不久,西藏国税局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工作,包括减免税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管理。对纳税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以及由于改制等原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后导致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四类情形作为困难减免的条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年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上一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下放了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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