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船舶车船税 委托代征全面启动
根据青岛市地税局市北分局与青岛市地方海事局达成的协议,自今年3月1日起,凡在青岛市范围内船舶车船税的应税船舶,无论是个人所有还是单位所有,或在单位名下的,统一由青岛海事局按法定税额标准代征税款。这意味着青岛市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工作全面启动。
作为重要港口城市,青岛市船舶流动性强、分布面广,船舶车船税征收难度较大。特别是个人游艇,征管难度更大。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青岛市地税局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和海事部门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优势,委托青岛海事局代征船舶车船税。同时,双方还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地税机关及时向海事部门提供车船税政策服务,海事部门定期向地税机关提供船舶登记信息及纳税信息,便于地税机关建立和完善船舶车船税税源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