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土地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浙江省地税局通过与国土和住建两部门信息比对掌握契税税源89.57亿元,耕地占用税后续税源18.59亿元,比对入库耕地占用税12.88亿元。
2013年初,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后,经过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与国土资源部门一年的通力合作,截至2013年底,除个别市县外,全省绝大部分地税机关与当地国土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的长效协作机制。
2012年,浙江省地税局在省级层面首次与国土部门建立了土地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确定省国土资源厅按年提供全省各市、县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信息和农转用土地批准信息,省地税局及时提供契耕两税收入分析预测、比对成果信息和契耕两税相关政策,加强部门间协作。当年省国土资源厅首次发函向省地税局提供了分县市的2010年~2012年信息清单,接收数据后,省地税局将信息及时整理下发给各市、县地税局,并及时与契耕两税征管信息进行比对。各级地税机关均结合本地征管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对所下发的信息开展了逐条比对排查工作。
2013年,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交换信息的具体字段和格式,并进一步完善了“先税后证”协税机制。在此基础上,部门信息交换的内容不断拓宽。2013年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应向地税机关传递的信息更为详细。随即省地税局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进与各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
2013年三部门联合文件发布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沟通协作,数据交换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据初步统计,全省地税机关共交换获取了国土部门近65万条数据并开展了比对工作。
在全省国土部门的积极配合、通力协助下,契耕两税比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比对,基本摸清了全省近年来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源家底,了解掌握了契耕两税未入库税源情况,为加强契耕两税的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组织收入工作更加有预见性和有序性。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通过比对清理出已供地尚未申报的契税税源19.74亿元,耕地占用税税源15.63亿元。各地根据比对清理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并和催报催缴相结合,其中耕地占用税催缴入库3.31亿元。各地还针对信息比对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契耕两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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