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即日起集中清理房屋出租和使用税
昨天(4月15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自即日起至7月份,市地税局将集中对我市房屋出租和使用税进行清理。
据了解,本次清理工作涉及的主要对象包括五类:一是无偿使用非总分支机构、非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非投资与被投资关系、非直系亲属的房产;二是租金明显偏低的房产;三是出租或使用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符的房产;四是出租或使用面积不足20平或超过500平的房产;五是其他存在纳税疑点需要清理的房产。
为了促使纳税人能够自我防范税收风险,从即日起,由纳税人对房屋出租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的,主动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源登记信息,并补缴房屋出租和使用税款。5月份至7月份,市地税局所属各县(市、区)地税局将集中对辖区内纳税人房屋出租和使用行为进行清理核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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