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税:2013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期近尾声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期目前已接近尾声,东快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仍有一些小微企业没有申报相关优惠政策。
福州市国税局提醒,2013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已年度申报但未享受优惠的,可携带企业从业人员证明、资产总额等材料补办理享受优惠的备案手续和补充申报,不要轻易放弃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对在2013年度预缴时未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如果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则应按规定补缴已减免的税款。同时,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截止到6月3日,少数尚未完成申报的,要抓紧时间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