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家乐或实行准入制 符合条件可免营业税
近年来,农家乐成为不少旅游者选择的新型旅游方式。然而,农家乐面临市场准入条件模糊和监管缺位的问题。记者从昨天提交市人大审议的《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获悉,本市拟通过立法,对农家乐的准入和优惠政策予以适当放宽。
修正案草案提议,从事餐饮、住宿等农家旅游经营,应当符合区县编制的农家旅游专项规划,享受税收优惠,个人从事农家乐接待服务月收入若低于5000元,免征营业税。同时,立法授权市政府对农民个人或专业合作社利用农民自有宅基地从事餐饮、住宿服务的准入和管理制度,另行由政府规章明确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