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41项涉税事项实行先办后审
办税免填单、税款合并交、发票网上办……今年以来,省地税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截至目前,省局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使县级税务机关逐渐成为涉税审批主体,提高了审批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多项权限下放至县区局级机关
今年以来,省地税局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在历年已取消审批项目44项的基础上,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事项,由原省局审批下放至设区市局、县(市、区)局。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省局审批下放至县(市、区)局。审批事项的全面下放,使审批更加快捷简便,提高了地税部门的行政效能和企业的办税效率。
阳光审批全程透明
“审批权限下放后,对基层税务机关来讲,最关键的是如何接好下放的‘权力棒’。对省局来说,最关键的是搞好监督。”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省地税局关牢制度的笼子,对涉税审批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全面推行“阳光审批”,确保审批流程100%透明。根据下放后的审批权限,制订了省局、市局和县(市、区)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梳理确认了各层级行政职权,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压缩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间,加强后续管理。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目录化管理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批责任和审批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先办后审提高办税效率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省地税局从深化服务出发,大力推行“先办后审”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对纳税人报送的141项终审权限在县(市、区)局以下的备案、审核事项实行先办后审。由办税服务厅人员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事后再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后续核查,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特别是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明确为“先审后备”,受理免税业务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万余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该项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