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确定对我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日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美国商务部此前已终裁认定两地向美国出口的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正式要求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即对中国大陆厂商征收26.71%—165.04%的反倾销税和27.64%—49.79%的反补贴税,对台湾地区厂商征收11.45%—27.55%的反倾销税。
此外,美国商务部近日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9.17%—87.99%。
针对光伏产品一案,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22日表示,美方调查结果无视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则,接连对输美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调查,并采取不合理的限制措施,违反了美国承担的遵守世贸规则的义务。美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做法,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和美国下游用户和产业的利益,阻碍美国以及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进一步合作与利用。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正关切。中方敦促美方严格遵守国际规则,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与行动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同时,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针对轮胎一案,该负责人表示,该案存在诸多瑕疵:申请人为美工会组织,并非美轮胎制造商,且美国内轮胎企业不支持立案,在美工会压力下被迫保持中立;数据显示,美国内轮胎企业盈利状况良好,中国进口产品并未对美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美调查机关无视世贸组织的相关裁决,仍坚持不合理做法,拒绝给予涉案的中国国有企业分别税率待遇。2009年美国曾对上述中国轮胎产品采取特保措施,对中美经贸关系造成了严重伤害,希望美方吸取前车之鉴,审慎处理本案,避免再次破坏两国相关产业的贸易与合作,制造中美贸易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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