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继续对中国等5个国家和地区热卷征反倾销税
印度尼西亚近日完成对中国、印度、俄罗斯、泰国和中国台湾5个国家和地区的热卷反倾销日落复审,并裁决继续对从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热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4.24%—20%,期限5年。
2008年3月,印尼对从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热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4.24%—56.51%。在今年2月28日到期后没有进一步采取反倾销措施,而这次复审是应国内喀拉喀托钢铁公司申请裁决的。
据称,印尼还对马来西亚进口热卷征收48.4%反倾销税,对韩国供应商征收3.8%,期限到2016年2月,这是应国内喀拉喀托钢铁公司和古龙拉嘉帕斯公司申请做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