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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考点汇编——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3/18 09:39:17 字体: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汇编

《经济法》--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大纲内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知识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提示: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货物发出的当天
提示: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提示: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180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
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试题演练】

【(2014年)·单选题】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

A.5月8日

B.6月3日

C.6月10日

D.6月25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规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题中,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贷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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