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是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在实务中,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往往收到对方开具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据按承兑人分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收到商业汇票会计核算计入应收票据会计科目。应收票据是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呢?
依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企业应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其损失准备,具体核算科目的不同不应影响其减值的判断和计提。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对于应收票据,应考虑不同票据的违约风险。例如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由于交易对手方性质不同,其违约风险可能不同;而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与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约风险也可能不同;同样,对于商业承兑汇票,信用和财务状况较好的企业与信用和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其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违约风险也可能不同,取得汇票的企业面临的票据减值风险亦可能有所不同。
在实务中,很多公司忽视了对应收票据减值的考虑。无论是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要求恰当计提减值。
因此,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因其风险较高,应考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违约风险小,可以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违约风险高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哪些银行的信用等级较高?哪些银行承兑的汇票可以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的通知(银发〔2020〕289号)规定,评估目的:对参评银行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每年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风险。
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将接受更严监管,对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对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个别银行存在资本补充压力。如果要入选最高等级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那也就意味着要受到监管最高等级的监管。因此,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是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2021年度,首批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出炉。
2021年10月15日,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基于2020年数据,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同日,《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正式发布。
2021年度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包括4家城商行、9家股份制银行和6家国有大行,列入名单的有:
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
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
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
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2022年9月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2022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人行、银保监会开展了2022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
第一组9家,包括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
第二组3家,包括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
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
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对比去年10月公布的2021年名单,最新版名单有微调:一方面,民生银行分组下调,从第二组调整至第一组;二是部分银行在同一组内排名先后顺序有调整,浦发银行在第二组的排名下降,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在第一组的排名提升。
因此,企业2021取得上述19家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违约风险比较低,可以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上述19家银行之外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作者:裴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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