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老项目,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老项目,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五十三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老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老项目,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五十三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老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