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住房中介费是否可在计算个税时扣除
问:个人转让住房,支付给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因此,若个人取得中介费的有效发票,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支付给中介公司的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