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求广播电视运营商开具收视维护费专用发票
问:企业能不能要求广播电视运营商开具收视维护费的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出文化企业发展两国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年1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2014年1月1号至2016年12月31号,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
因此,如果广电收取的收视维护费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就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