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围+简化”,小微企业优惠落实处
小型民营企业虽“小”但作用不“小”,尤其在吸纳就业上作用重大。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化工园地税局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大礼包”逐户送到位,逐项落到实处,让小微企业吃上“敢创业、能发展”的定心丸。近期,在江北南京大厂创客空间,化工园地税工作者对小微企业关心的税收问题进行了梳理。
税务人员介绍:“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含)。
这一减免政策到底对小微企业有什么帮助呢?在化工园开了一家小餐饮公司的谢老板给我们算了一笔账。由于其公司处于起步阶段,他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在20万元左右。此前每年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但从今年1月开始,只需要每年按照2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算下来,每年减税3万元,实实在在地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并且税务人员还为优惠办理带来好消息:小微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可采取“先享受后备案”方式,简化申请手续,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事先审批和另行专门备案;税务部门还将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为纳税人带去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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