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可否继续适用
【问题】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是否可以继续适用?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的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下一篇:环保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问题】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是否可以继续适用?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的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下一篇:环保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