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偿提供专用设备供他使用 设备折旧能否扣除
问: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现因供应商无法提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设备,我公司无偿提供专用设备供他使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的设备折旧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我公司的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无偿提供的设备相应的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有约定的租金收入,才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