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取得土地,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吗
房地产企业从政府招拍挂取得土地,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从政府招拍挂取得土地,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