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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法律法规》习题:改变募集资金用途(11.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1/23 09:23:48 字体:

为助力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经开放了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入口。正保会计网校证券辅导老师提醒广大考生及时报名备考,尽早进入复习状态。以下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第四章习题: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2017年证券从业,让我们扬帆起航!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精选习题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 )作出决议。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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