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民事责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1/05/08 12:09:43 字体:

备考中级经济师需要你放下浮躁和懒惰,静下心来好好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在考场上取得理想的成绩!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正保会计网校为小伙伴们准备了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复习资料,快来点击学习吧!

【知识点】民事责任

商标侵权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权

如果注册商标仍然有效,且侵权行为尚在继续,则停止侵权是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第一项民事责任。

与侵权人的主观意愿无关,即便侵权人对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也应当承担立即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权主要表现为停止继续生产或销售侵权商品,停止继续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

2.赔偿损失

注册商标权利人因商标侵权行为遭受财产性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以补偿性赔偿为基础,以惩罚性赔偿为补充。赔偿数额首先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其次,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法定赔偿: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为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网校根据经济师教材,按照章节上线了63天打卡计划,每天一个精选知识点+3道精选练习题~打卡规则属于自由模式,大家可以随时开始,随时学习!

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会计爱打卡”小程序。

2021年中级经济师打卡计划

小伙伴们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呐?购买中级经济师的相关课程就可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知识点、习题与课程等内容哦!网校老师帮你抓重点、提炼考点!快去入手吧!立即购买>>

更多推荐:

2021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