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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备考知识点: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2/18 14:29:44 字体:

网校小编整理了经济师中级金融专业备考常见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6年中级经济师有帮助!

【试题】下列投融资租赁业务中,金融租赁合同不需要自担风险的是()

A.转租式融资租赁

B.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

C.联合租赁

D.委托租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是指融资租赁项目中的租赁物或用于购买租赁物的资金是一个或多个法人机构提供的信托财产。参见教材P147.

【知识点扩展】

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是指融资租赁项目中的租赁物或用于购买租赁物的资金是一个或多个法人机构提供的信托财产。租赁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同作为委托人的这些法人机构,订立由后者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和处分的信托合同。该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全部归委托人,租赁公司则依据该信托合同的约定获取由委托人支付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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