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雄安新区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积50分;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积24分;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的,积8分;
取得助理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积4分。
而初、中、高级经济师,分布可对应助理级职称、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可用于积分。即初级经济师职称可积4分,中级经济师职称可积8分,高级经济师职称可积24分哦~
第十四条 积分指标解释
(一)年龄指标:年龄计算以个人身份证记录为依据。年龄计算时间截止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积20分;超过45周岁(含)的,每超1岁,少积1分。
(二)教育背景指标: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及国(境)外学历学位,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和技能等级证明。申请人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积50分;取得副高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的,积24分;取得中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的,积8分;取得助理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的,积4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分,不累积计算。
(四)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指申请人与新区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新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以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每满1年的,积3分。按照申请人在新区用人单位参加并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月数除以12计算,不包括补缴月数。
(五)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指申请人在新区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每满1年的,积1分。合法稳定居住是指拥有新区合法产权的自有房屋、政府保障性住房、办理登记备案并依法纳税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等。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同一时间自有房屋、政府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单位宿舍等不重复计算积分。
(六)荣誉表彰指标:指申请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勋章、荣誉称号,或获得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联合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的,加50分;获得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名义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的,加24分;获得以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的,加18分。以上情况只计单次最高分,不累计。
↓扫码查看官方政策原文↓
下一篇:持有经济师证书 可以落户杭州吗?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