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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5年审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本次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5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定于2025年9月27日举行,各级别的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9:00-11:30审计相关基础知识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9:00-12:00高级审计实务
今年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大纲与报名条件
本次考试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四、告知承诺制
报考有关规定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
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5月26日9:00至6月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撒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24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证/认证报告。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4.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0571-88395085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22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70元。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八、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审计厅相关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审计厅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三)证书制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的通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九、有关要求
请省市审计部门相关单位和人事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要严密组织报考资格核查,对弄虚作假或考试舞弊者,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等处理
附件:
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3.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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