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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张职改办考字〔2015〕35号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2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统一举行,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各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河北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8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表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后于6月10、1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考试结束后,将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务必将下述要求明确告知报考人员: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起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在取得审计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的审计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专业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三篇,且其中一篇获得国家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或省级论文评选一等奖。
(2)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额定人数前三名),或获得过两次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额定人数前三名)。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雷同。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
六、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河北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咨询电话:0311-88606379.
七、201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八、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均为2015年修订版。
九、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根据《2015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新修订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
十、河北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张家口市职改办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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