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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已提交资料)领取通知
已于2014年4月18日前(含4月18日)提交办证资料办理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委托他人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特此提示,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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