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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2014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30日

来源: 清远人事考试办公室 编辑: 2014/05/12 14:36:14 字体:

关于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4〕1号),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级别  科目 
10月19日  9:00-11:30  初、中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9:00-12:00  高级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5月30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清远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清远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5月31日17:00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前不需要提交。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全科通过的清远市报名点考生将报名表交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B18室,0763-3366674)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2014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463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初、中级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高级按每科10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www.gdkszx.com.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清远市报名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B18室,0763-3366674)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选择清远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B18室,联系电话:0763-3366674

九、有关事项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参加初、中、高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初、中级资格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征订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的通知》(审考办字〔2014〕2号),201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4年修订版,上、下两册)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其中,《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为新修订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为2012年版,《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O5年版。

5.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3.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学 历      学 位      毕业年月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所学专业      现有职称
资 格  
   现有资格
取得年月  
  
现工作单位及部门      参加工作年月     
审计工作年限      报考资格名称      移动电话     
单位类别      职务级别      岗位类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意见”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主 人
管 事
部 部
门 门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19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意见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大一寸)  
民 族      身份证号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中级资格名称
及取得时间  
   取得中级资格后
审计工作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级别      单位类别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成绩合格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意见”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

传照片一致。

4.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 事
人 部
所 门
在 审
单 批
位 意
人 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 管
级 理
审 部
计 门
考 意
试 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 成
级 绩
人 确
事 认
部 意
门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试日期   2014年10月19日  
准考证号     
成绩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成绩有效期     

注:1.此表在评审通过后连同《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2.成绩有效期截止日从考试之日起计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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