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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指定的申请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经审核确认后,考生即可获得免试资格。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考生需在该平台上进行免试申请的操作。
审核流程:考生提交免试申请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考生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应密切关注申请进度,并及时响应审核要求。
申请时效:免试申请需在考试报名期间内进行。一旦错过报名时间,考生将无法再申请免试。因此,考生应提前了解报名时间,并合理安排申请时间。
免试资格有效期:对于已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其免试资格通常只在当年有效。如需再次参加考试,考生需重新申请免试或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参加考试。但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或年份而有所不同,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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