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8/28 20:29:34 字体:

想要在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高效备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赶快来学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的合同。

①违约责任: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债务人的抗辩权:对于合同债务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可对第三人均可行使;

③增加的费用承担: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该债务履行的约定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

①违约责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

③增加的费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开始,请不要再错过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正保会计网校是你备考路上的好伙伴,加入正保会计网校,购买2021年课程还赠送2021年相应课程,抢先一步备考吧,点击了解详情>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