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经济法知识点:非公开募集基金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9/27 23:26:32 字体: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非公开募集基金概述

非公开募集基金即私募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 、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1)设立原则。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在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2)合格投资者: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的投资者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视为合格投资者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②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募集规则

①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或手机短信、微信、博客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②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③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正保会计网校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全面招生!全新推出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程,学员可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考试通过更有保障!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