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06.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23 10:51:54 字体: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为了赚取租金及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特征一、租金和处置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支出核算;特征二、其用途、状态和目的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不一样;特征三、其持有目的侧重于赚取租金及资本增值,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1、已经出租的建筑物,强调过去时,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新建房产,目的明确就是为了出租,即空置房产。2、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强调过去时。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非房地产公司)。

  (3)特别注意:1、企业出租给职工居住的宿舍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固定资产。2、暂时闲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即以前一直在出租,将来用于继续出租,暂时还没出租的也属于投资性房地产。3、经营租入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它本身就不属于企业;融资租入的再以经营租赁方式转租属于投资性房地产;4、按国家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4)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资本性支出通过“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核算。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