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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合营出资额转让程序(06.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23 15:19:34 字体: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2)董事会审查决定;(3)报审批机构批准;(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提示:

  出资额转让的相关内容提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合伙企业。

  ①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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