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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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