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汇票的承兑
一、程序:
1.提示承兑——承兑是远期商业汇票的特色
见票即付 | 无须承兑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承兑 |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2.承兑成立
(1)承兑时间: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格式:
绝对记载事项 | “承兑”字样以及签章 |
相对记载事项 | 承兑日期:未记载承兑日期,则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
不得记载事项 | 不得附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
二、承兑的效力:(无条件支付)
1.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超过提示付款期,不影响承兑人的责任。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