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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16 11:08:26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4.对于企业持有以备经营租出的空置建筑物,只有企业管理当局(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供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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