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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目前阶段为预习阶段,在2016年新教材还未发布前,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及零基础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四章筹资管理(上)中,关于“租赁的基本特征与分类”知识点的讲解!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预习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第二节 债务筹资
知识点预习——租赁的基本特征与分类
1.租赁的基本特征
1)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借物还钱(以实物资产作为本金的特殊“贷款”);
3)租金分期支付(租金相当于各期的“还本付息额”)。
2.租赁的分类——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 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
融资租赁 | 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 |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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