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补报名时间已经公布(点击查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中级会计实务》“非合理损耗”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详细问题描述: 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答疑老师回复: 1.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下同) 2.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应当: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3.有残料价值收回的,应当: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查明原因,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查明原因,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应当: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在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相应余额应当为零。 祝您学习愉快! |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老师讲座: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