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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7/25 16:44:59 字体:

有什么好方法可以顺利通过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小编的答案是:坚持。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希望通过每天不间断的练习,让大家成为中级备考小飞人,快快来练习吧!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注意】此处是指非房地产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 已出租的建筑物。

(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4. 特殊情况

(1)空置建筑物

只要企业管理当局(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则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备注】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供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2)在建房产

只要管理当局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在房产完工后用于出租,则决议当日即视为投资性房地产,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核算。

(3)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这条路上,正保会计网校为你带来中级会计考试新鲜的考试资讯和专业的师资团队,为你的备考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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