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人的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1/01/25 17:48:24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的学习离不开日积月累,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人的义务

公告

实施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禁售

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锁定知识点: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预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吗?考试通过率不到20%!?

2021中级会计职称教材下发 超值精品班基础精讲已开课!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