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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笔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08 17:36:25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但不限于)

(1)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根本不能扣除的项目(如税收滞纳金、工商部门的罚款等),应全额调增;

(2)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超标部分),应调增。

2.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但不限于)

(1)弥补以前年度(五年内)亏损;

(2)免税收入;

(3)加计扣除项目(如研究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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