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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国家机关(08.0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07 13:46:43 字体:

  国家机关

  (1)国家权力机关主要作为经济决策主体出现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行政机关,特别是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主要作为经济管理主体出现在经济法律关系中。

  (2)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机关或国家整体可以作为经济实施主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示例】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或担保合同,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等。

  2.企业

  (1)个别依法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如有关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是经济管理主体。

  (2)企业相对于其内部组织而言,也是经济决策主体和管理主体。

  【注意】企业内部组织(如分公司、分厂、车间等分支机构或生产单位),虽无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3.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

  事业单位主要以经济实施主体的身份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但在根据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经济管理职责时,是以经济管理主体的身份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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